梁君彦﹕修订逃犯条例直接交大会不可取

部分国家和外国非政府组织认为,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会影响新闻自由,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回应时表示,包括新闻和出版自由在内,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保障。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指出,审议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未能选出主席,形容情况前所未有,但如果引用《议事规则》第91条,将草案直接交上大会并不可取。
公署在网站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多次强调,修例旨在使香港可以与尚未有长期合作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开展个案合作,所采取的标准符合移交逃犯的通行做法,为了弥补制度漏洞、彰显正义。
公署强调,特区政府依法修例是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任何外国或者外国组织,应该尊重香港特区法治、尊重特区正常的立法进程。
梁君彦率团前往长三角考察前,在机场说,留意到审议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未能选出主席,形容情况前所未有,但如果引用《议事规则》第91条,将草案直接交上大会并不可取,因为这次涉及争议性法案,须要按照一贯程序处理。
被问到现时行政立法关系,梁君彦说,希望议员各抒己见,不要为争拗拖延审议,行政立法关系有时很好、有时跌落谷底,这是政治判断,每一届立法会都有不同政治争拗事件,希望每一条法案都经程序表决,这才是民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