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会接获1500宗食肆投诉 收费争议占3成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消费会接获1500宗食肆投诉 收费争议占3成

消委会在去年及今年首季,分别接获1160宗及333宗与食肆相关的投诉,其中三成涉及收费争议,占最多。消委会提醒,商户必须在交易前让消费者清楚知悉收费安排,不应到结帐一刻才征收不曾提及的费用;而在引入线上点餐系统时,亦要确保内容与实体餐牌、店内告示、宣传单张一致及正确,避免不必要的争拗。

消委会指,其中一宗与电子点餐相关的个案,投诉人到餐厅用膳扫瞄二维码落单时,系统并无显示“服务费”,但到结帐时被收取“加一服务费”,餐厅当时以系统刚启用不久仍待完善为由坚持收费。在消委会调停后,涉事餐厅同意向事主退回相关款项,并更新点餐系统。

另一宗个案,投诉人同样经电子餐牌落单,并点了两份标价为每位228元的套餐,但结帐时餐厅却以每位288元计算,餐厅当时以餐牌未更新为由致歉,并赠送甜品补偿,被投诉人拒绝。消委会调停后,餐厅同意退回差额及相关的服务费。

亦有投诉人与朋友到一间传统小菜馆用膳时,获店员主动送上热水,结帐时须付每位20元的“中国茗茶水”费用。投诉人指,点餐纸需注明“另收茶芥”,但对照英文版点餐纸引伸“茶芥”为热茶及调味酱料,认为热水并非“茶芥”,不应收费。涉事餐厅在消委会介入后,仍然坚持不退款,但就同意改善点餐纸字眼。

消委会表示,即使涉事餐厅在另一餐牌上注明热水同样须收费,但若不曾向顾客解释,相关款项则无约束力,消费者有权不付钱。

叙福楼主席兼行政总裁黄杰龙形容,事件属“茶杯里的风波”,指饮茶另收“茶芥费”属约定俗成,加上不少餐厅早因《商品说明条例》在餐牌或点餐纸上列明另收“茶芥费”,因此业界很少收到相关投诉。

他又指,就酒楼、茶居、茶馆而言,不论喝茶或热滚水均划一收费,大多顾客可能因时常光顾或不在意“茶芥费”并不多询问,认为店员无需要逐次提醒顾客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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