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打击滥收㓥房户水费 议员忧执法人手不足

政府计划修例,加强打击滥收㓥房租户的水费,包括引入两级制罚则,首次被定罪的罚款维持1万元,其后再被定罪,罚款额就增至4万元。另外,当局亦建议新增条文,让法庭可以命令任何被裁定滥收水费的人,向付款人退还多收的款项。
当局亦计划在修例中,赋权水务监督要求业主或相关代理人,提交租约和水费单等,如果有人不遵从,即属违法。另外,水务署和差估署亦可互通调查资料,提升执法效能。
有长沙湾㓥房户表示,被业主收每度水15元,平日会节俭用水,但每个月平均都要支付逾千元水电费,担心举报会被迫迁,只能无奈接受。
民建联郑泳舜支持修例,但关注当局有无足够的人手主动搜证和跟进个案,建议可以再加强跨部门合作。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指,有很多㓥房租户因为担心被业主加租或迫迁,不敢举报,应为他们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