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外关系法》 王毅指为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外关系法》 王毅指为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对外关系法》,7月1日起实施。中共中央外事办主任王毅在《人民日报》撰文,指新法为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王毅指,制定《对外关系法》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加强党中央对对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亦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

王毅指,当前中国发展进入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敢于和善于斗争,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他指,《对外关系法》针对外国干涉、制裁、破坏等行径,明确反制和限制性法律规定,有利发挥防范、警示和震慑作用,为中国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当权利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手段坚定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对外关系法》是首部集中阐述中国对外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及制度体系,对中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法律。制定《对外关系法》体现中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反映了中方对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强烈期待,亦充分展现中方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担当。

《对外关系法》提出,对于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国有权采取反制措施;境内外国人和组织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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