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联合国指引规定不能移交政治犯 唯可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汤家骅指联合国指引规定不能移交政治犯 唯可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

警方国安处获法庭批出拘捕令,各悬红100万元通缉8名境外人士。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在电台节目表示,国安罪行属于政治罪行,根据联合国指引和香港法例规定,政治人物不能移交,但不能排除被通缉人士可能经过本港的友好国家,被当地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的可能性。

汤家骅又指,《港区国安法》罪行在海外有法律效力,虽然在外地有执法困难,但不等于疑犯无犯法,认为市民要分清楚法律效力和执法途径的分别。他又指,国安罪行是“更甚于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不认为警方公布通缉人士的方法高调。

汤家骅又表示,若市民知道被通缉人士的处身位置,向警方举报是义务,并非法律责任,因此不存在“知情不报”,就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情况。至于被通缉人士的亲友可否给予金钱援助,汤家骅表示,本港没有“牵连罪”,加上只要意图不涉及支持“港独”,就不构成违法;传媒方面,只要不是借用平台协助宣扬他们的政治立场,相信正常访问不会有问题。





你亦可阅读以下相关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