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逾10年家属上诉得直 高院下令召开死因研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南丫海难逾10年家属上诉得直 高院下令召开死因研讯

2012年南丫海难死难者家属,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召开死因研讯被拒,家属不服上诉,早上在高等法院上诉得直,下令为两名死者召开死因庭研讯。运输及物流局表示,会尽力配合死因研讯,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现阶段不便进一步评论。

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组成的合议庭在在书面裁决中指,召开死因庭有重大公众利益,认为原审法官对公众利益的看法太狭隘。判词指,案件涉及的公众利益,从当初召开调查委员会调查,已经不言而喻,重点是有没有足够公众利益,就调查委员会报告后才发现的証据,又或者调查委员会当时未有考虑的事项,在调查委员会以外再召开死因庭。

法官综合六大事项逐一解释,举例指有証据显示南丫四号的围板太低而不合规格,令船只下沉,与死者的死因有关,并衍生出系统性的问题,包括为何海事处在例行检查中未有发现这些不合规情况,指这些系统性问题涉及海事处对船只的审批、认証和检查工作,当时未被调查委员会揭发,理应受到调查,并在死因庭上让陪审团提出建议,以防同类事件再发生。

法官指出,这些系统性问题给予很大的理由,让负责的海事处官员接受公开讯问,而并非只由当时的运输及房屋局作内部调查,认为死因庭的公开讯问,有助提升海事处管治和公众对海事处的信心。

法官又指,制造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是否知悉船只的水密舱应该建为密封,同样是海难死者死亡的远因,指有关问题不只是追究某间公司或某人的最终责任,而是一个需要解答的根本问题,可以让死者家属以致公众,就事情始末有更完整的理解,亦涉及这宗重大海难的根本原因。

法官潘兆初在书面裁决中亦对死者家属致以最深切同情,并希望到死因研讯他日结束,即使姗姗来迟,亦可以令死者家属得以解脱。法官又感谢警方从调查委员会取得线索,并准备死因调查报告的努力,成为死因研讯的重要基础。

入禀家属之一梁淑玲指对结果感到激动,认为召开死因庭只是开始,到死因庭结束才算是完满,她希望各相关持份者,包括造船厂及船公司等提供资讯,配合死因庭展开,避免事件再发生。梁淑玲指,会联络其他死者家属,欢迎他们加入申请召开死因庭,她又感谢10年间各方的努力,提供专业意见及分析,否则事件只会“沉落海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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