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59岁男子涉32年前深水埗械劫杀人案 持双程证入境被捕今提堂

一名持双程证入境的59岁内地男子,怀疑与32年前深水埗一宗行劫及谋杀案有关,他于上周末由深圳湾口岸入境时版警方拘捕,已将他落案起诉一项谋杀及企图抢劫罪,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涉嫌与一宗在1991年6月9日发生的枪械劫杀案有关,警方指疑犯与另外两人闯入深水埗北河街一间二手金饰及表行行劫,期间开枪击毙一名56岁男店员,事败后未有掠走财物下逃去。警方指,前年已锁定疑犯身份,并将他列入通缉名单,前日拘捕疑犯后,对比当年现场指纹及疑犯遗留的一件染血衣物,化验后证实属于疑犯。

警方指,对未侦破的严重案件,政府化验所会保存相关的DNA,不会设限期;又指警方一直有与案中证人联络,他们对事件仍然记忆犹新,相信检控不会有问题。
被捕男子曾因犯涉及毒品案在内地入狱7年,警方指,在锁定疑犯身份后,一直与内地公安沟通,但因疑犯是内地居民,未能移交本港。目前警方仍然调查被捕疑犯在案中角色,有否开枪及持铁锤,亦正追查另外两名疑犯的下落,强调不会放弃追查。 警方又指,已就案件联络死者家属,家属对警方不放弃追查,为死者寻回公道,感到欣慰。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刑事案件中的严重罪行,例如杀人、放火、打劫这类,并不设检控追溯期,但举证可能有难度,指证人或会忘记以前的事,或者记忆模糊,证据亦可能已经不存在,但在科技发展下,有机会可以利用科技佐证。
汤家骅又指,如果疑犯已在内地认罪,将会对案情有帮助,但被告也可以开审时推翻说法,法庭如何处理就要视乎法官认为被告是否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