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資入境計劃設3類項目 須擁最少3000萬淨資產

政府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細節。新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包括18歲以上的外國國民、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籍人士、澳門居民,以及台灣華籍居民。
申請人需於提出申請前兩年內,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沒有不良紀錄,並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可以攜同受養人來香港,包括配偶及未成年的未婚受養子女。
新計劃下有3類獲許投資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以及全新成立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其中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候償債項、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伙基金,以及非住宅房地產,最低投資門檻是2700萬元,當中非住宅房地產的投資上限是1000萬元。至於新投資組合,當局表示,成立目的是支持創科及其他重點行業發展,申請人需向投資組合投入300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持續提升本港在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方面的競爭力,指香港地理位置優越,是充滿活力的國際城市,成熟穩健的資本市場、銀行體系、開放的營商環境、簡單而具競爭力的稅制,以及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一直吸引世界各地人士來港發展。
許正宇說,本港去年有逾1.5萬名超高資產淨值人士,數量是全球城市之中排名第1,指為了鞏固香港作為區內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地位,政府將持續提供便利措施,支持資產擁有人來港發展,並會透過新資本投資移民計劃,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他相信,新計劃將有助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並為業界服務鏈的各個不同環節,帶來更多商機及高質量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