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 控方指黎智英為案中主腦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代表否認全部控罪,控方宣讀開案陳詞,逐一陳述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行為,形容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是謀劃整個串謀行為的主腦。
控方指,黎智英利用2019年反修例事件掀起的社會動亂,以《蘋果日報》為平台,與《蘋果日報》高層串謀發布煽動文章及勾結外國勢力,當中涉及161篇《蘋果日報》文章,其中31篇是在國安法生效後發表,內容包括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央及香港政府。
控方又提到,黎智英自2019年6月起「假借爭取民主自由」之名,多次接觸海外人士,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官員,當中包括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提出要令香港政府知道做壞事的後果。
控方下午繼續宣讀開案陳詞,在庭上展示黎智英在個人社交平台發布的多則貼文,其中一則是黎智英上載一張包括有全國政協在內人士手持寫有「支持國安立法,護航一國兩制」文字橫額的合照,照片描述提及「美國政府應否將他們列入制裁名單?」。
控方又播放多段黎智英接受外國媒體及組織訪問的片段,當中黎智英曾經表明,很希望外國影響香港,指外國勢力是拯救香港、阻止中國接管香港事務的唯一辦法。控方又展示一張關係圖,列出與黎智英有外部政治聯繫的人物,當中涉及英、美、日、台等多地的政要人物。
控方指,將傳召5名從犯證人,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等出庭,亦會以出版物、通訊記錄等佐證。
法庭早上亦處理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罪日期範圍的法律爭議。法庭早前裁定,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4日,即煽動罪的檢控期限屆滿前10日已開始提出檢控,並無逾時檢控;辯方其後提出,根據半年檢控期限的規定,認為控方不可控告2021年6月14日前的罪行,不過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法官重申,法庭早前的裁決已清晰說明煽動罪的檢控時限,辯方理應一次過提出爭拗點,現時法庭不會再就辯方的新論點,重新處理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或修改控罪內容。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及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外被控兩項國安法控罪,包括與李宇軒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
今次案件預計審訊約80日,早上在法院大樓外繼續有約數十名市民,排隊等候入大樓聽審,附近一帶有警員駐守,又出動警犬巡邏。正被還押的黎智英,早上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欄,他出庭時向家屬及旁聽人士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