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推出车牌查册新措施 传媒采访需提书面申请

运输署检讨车牌查册程序,并表示将于下周一起实施新安排,列明车辆登记册的目的,当中未有包括传媒采访报道,但同时引入例外情况的申请程序,如果涉及车辆拥有权或车辆使用,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也可提出书面申请,运输署长会衡量是否正当,以及申请涉及的公众利益是否大于车主的私隐权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等,决定是否批准。
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时任编导蔡玉玲车牌查册案,在终审法院被裁定上诉得直后,运输署已完成检讨车牌查册程序。运输署署长李颂恩指,传媒采访报道可透过“例外情况”的途径提出书面申请,需列明申请目的、将如何使用相关资料、披露的方法,及如何确保资料不被滥用,并无其他渠道得到资料。
李颂恩指,无客观指标衡量何谓重大公众利益,要视乎个案而定,又指会尽快处理申请,但审批时间要视乎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充足。
运输署在新的安排中列明3项设立车辆登记册的目的,分别是规管车辆使用、供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以及向因受车辆拥有权,或车辆的使用直接影响,而需要确定车辆资料的人士提供资料,例如车辆买卖、保险索偿、申索赔偿、追讨费用等。
署方指,查册人可以是相关车辆的车主,或已获车主同意的其他人,而相关的资料必须使用作指明用途。
运输署将就车牌查册程序提供指引,当中会有参考例子。署方指,新安排可进一步降低登记册上的资料被误用或滥用的风险,加强保障登记车主私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