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第二名从犯证人《苹果》前副社长陈沛敏开始作供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3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龙法院续审,控方下午传召第二位从犯证人、《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出庭作供,由控方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负责主问。
陈沛敏忆述她在1996年12月加入《苹果日报》任职高级记者时,黎智英已经有鲜明的立场,支持香港发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权的价值。法官李运腾询问陈沛敏,当时《苹果》着重报道什么内容?陈沛敏指,不否认当时《苹果》会着重新闻的娱乐性,但同时亦很着重揭发丑闻,例如高官偷步买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新闻。
陈沛敏又提到,在担任高级记者期间,甚少有机会与黎智英对谈,直至2014年担任副总编辑后,才有更多机会在会议上与他接触。她忆述2014年占中事件期间,黎智英“企得前咗”,会亲身参加示威,成为新闻焦点,因此在国际上被广泛认识,又形容占中事件后,《苹果日报》的娱乐新闻版面减少。
陈沛敏又指,她在担任副社长期间,主要负责管辖纸媒的运作,没有参与太多电子版的事务,但由于纸媒很多新闻来源都与电子版有关,因此都会与负责《苹果》电子版的前总编辑罗伟光沟通。
正还押的陈沛敏,身穿蓝色外套及米色衣服,并佩戴蓝色口罩,在两名惩教人员陪同下出庭。陈沛敏丈夫、《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亦有到庭旁听。

控方中午后完成覆问第一名从犯证人、《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控方问到,为何多个《苹果》高层的通讯群组,成员中都没有黎智英。张剑虹解释,如果加入黎智英,就什么都不用讨论,所有事都是由他决定。法官李运腾追问,若所有事都是由黎智英决定,为何仍要私下讨论,张剑虹指管理层可以对敏感议题自由表达意见,经讨论后再由他向黎智英反映。
控方又提到,张剑虹曾在没有黎智英的通讯群组中,与其他高层讨论黎智英提出在泛民海报印上《苹果》标志一事,并问陈沛敏:“是否担心老板强压下来很难割席”。张剑虹解释,如果在民主党街站派发印有《苹果》标志的海报,会变成好像报章和政党一起抗争。
张剑虹又确认,他在《国安法》生效后,曾经向前主笔杨清奇转发《大公报》一篇批评《苹果》挑战国安的文章,内容提到“《苹果日报》在社评中直言要外国联合制裁以至推翻国家执政党,算不算‘颠覆国家政权’?”,张剑虹当时向杨清奇确认,《苹果》的社评中是否有分裂国家、对抗政府等内容,杨清奇当时回复指:“国安法出台前可能有,但出台后连老板都不提,社评一定无再提。”张剑虹解释,《国安法》生效后,黎智英呼吁外国制裁的说法“无以前咁露骨”,言论转为肯定外国制裁及阻止中国打压香港民主自由人权的效力。
张剑虹又确认,他于2020年7月4日,曾经向陈沛敏转发公司律师的讯息,指因应政府指明“光时”口号违反《港区国安法》,即日起不可再发布“光时”口号。不过控方列举三篇《苹果》的报道,指《苹果日报》仍有在报章的顶部印有光时口号的图像。
控方又指出,律政司于2021年12月17日曾回复张剑虹代表律师的信件,确认警方从没邀请张剑虹成为控方证人。张剑虹指并不知情。
张剑虹又提到,黎智英曾经与他及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讨论有关英文版“大数据”新闻事宜,指示其他媒体报道中国的负面消息,都要先以大数据判断当中的资讯是否真确,不过最终由于报价高,黎智英后来又被还押,最终要搁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