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主席令 今年5月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5月1日起施行。法案共有6章65条,指明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绝密级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如严重违反规定,将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法例列明的法律责任,如违反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保密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关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抓紧出台配套规定,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赵乐际又强调,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在即,开好这次大会,对动员民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确定的战略部署上来,奋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调要把大会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支持和鼓励代表真正把人民群众呼声愿望反映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