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23条立法列非法披露看似机密罪 为防假消息危害国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定国:23条立法列非法披露看似机密罪 为防假消息危害国安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今日继续加开会议,审议《基本法》23条立法的草案。多名议员关注条文中有关“非法披露看来属机密事项的资料”,包括“看来”有何客观标准、如何才违法、会否与国家秘密造成混淆等。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相关罪行涵盖公职人员发放假消息,举例指有政府保安部门人员,伪造文件讹称有国家即将派军队攻击香港,就算资料失实,由于相关人士是公职人员,加强了资讯的可信性,有可能会引起社会动乱。

多名议员关注如何判断资料是否看似国家机密,林定国就指,难以订下具体考虑因素,必须整体检视情况,包括放发资讯的伤害性和影响范围。林定国表示,深信官员不会说谎,又指如果有这个情况,可能会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新民党的叶刘淑仪关注,如果“放料”属真实或对国家安全无造成伤害,是否在该条文下不属违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无论真或假都属违法,但如果“放料”的程度达到国家秘密级别,可违反更严重的罪行。林定国表示,有关条文所针对会影响国家安全的“流料”,如果资料属实,可触犯非法披露国家秘密。

叶刘淑仪再举例,如果公职人员放一些无伤大雅的“流料”,例如预算案派3万元,令公众空欢喜一场,是否不属违法。邓炳强说,虽然不违反该条文,但会违反其他条文如公务员守则等。

经民联林健锋关注,部分人可能为“博眼球”或博取利益,发放假资讯,引起社会恐慌。保安局长邓炳强指,如果相关人士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就不会堕入今次草案的法网,但不排除要负上其他刑责,例如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草案建议,将公职人员无妥善保管资料,防止资料未经授权下披露,列为罪行。多名议员关注如果公职人员不按程序保管,而遗失存有机密资料的USB,是否构成罪行;当局指,如果公职人员对外披露电脑密码,或令他人有机会取得USB,并可合理预期他人会获得物品中的官方机密,就有机会构成罪行。

当局又解释,公职人员和政府承办商,已有既定保安守则要求,按不同资料级别进行储存、印刷等,亦有明确制度,确保离职和调职的人员妥善交接资料。

民建联陈克勤不点名指,美国总统拜登涉嫌不当处理他在任副总统的机密资料,关注年纪大或记忆差,可否作为免责辩护。当局就指,目前草案无针对相关情况,需要留到法庭审讯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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