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租赁商违规 申诉公署指康文署执管欠标准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自行车租赁商违规 申诉公署指康文署执管欠标准

申诉专员公署完成调查康文署处理自行车租赁服务营办商的自行车阻塞通道问题,提出8项改善建议,并获康文署接纳。

公署指,康文署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合约条款列明,营办商不可将自行车及与自行车租赁业务相关的物品,存放在许可范围外,但调查发现,营办商违规将自行车摆放在许可范围外,情况普遍。康文署亦对营办商的执管机制欠缺一致标准,指引未有订明发出多少次口头及书面劝谕后才发出警告信,以及劝谕信及警告信是否有有效期。

公署建议康文署,对违规行为采取果断的执管行动,加强职员就合约条款及执行程序的培训,研究优化现时执管机制及相关指引,亦要收集营办商的表现,特别是违规行为、对遵办劝谕和警告的态度等,纳入数据库作为日后审批新许可证参考之用,并建议鼓励市民监察营办商的表现。

公署同时留意到,营办商在自行车亭外展示不同类型的自行车,供市民选择及试驾,是有实际需要,认为康文署须按合约条款监管的同时,亦应检视现时规管会否对营办商的经营造成掣肘,研究可否容许营办商在合规情况下,使用许可范围外的地方。

公署又指,长远而言,康文署应考虑日后拟备新的自行车租赁服务合约时,适当地将场地部分地方纳入许可范围,以完善管理。





你亦可阅读以下相关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