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列“太空油”等为毒品 禁毒专员称加强阻吓力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刊宪列“太空油”等为毒品 禁毒专员称加强阻吓力

政府今日刊宪,修订《危险药物条例》,将“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3种类似物列为毒品,即日生效,管有和服用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100万元。禁毒专员李基舜在一个电视台节目表示,修例后,贩运毒药罚则最高判处终身监禁,相信会加强阻吓力。

至于会否令太空油地下化,李基舜表示不会担心,因为吸食毒品一向较为隐蔽,会加强求助热线服务,鼓励吸食者主动求助,社福机构将会主动找出隐藏吸食者。

政府同时将依托咪酯类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和异丙帕酯列为毒品,李基舜指类似物与依托咪酯化学结构相近,有麻醉作用,而政府过去化验太空油验出约4公斤相关物质,属于少数,但仍要“防患于未然”,避免毒贩将相类似的化学物质加入太空油。

社区药物教育辅导会总干事伍家顺在一个电台节目指,太空油已在香港流行超过两年,资讯遍布年青人圈子,将依托咪酯列为毒品后会有阻吓作用,但最终仍难以彻底杜绝太空油。他以“K仔”氯胺酮已列为毒品作例子,指至今仍有很多年轻人吸食。

伍家顺提议引入三层预防机制,针对高危青少年的家长、教师、同学;有吸食电子烟及朋党行为的高危青少年及正在吸食太空油的年青人,进行不同程度介入,并提供工作坊等资源,加强家长及教师认清太空油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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