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促房署及房协革新重新编配公屋安排 加快公营房屋单位流转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申诉专员促房署及房协革新重新编配公屋安排 加快公营房屋单位流转

申诉专员公署指,房屋署及房协在收回公屋、翻新及重新编配公屋单位的安排需要革新。公署提出19项改善建议,包括房署应研究优化在“迁出通知书”中期限届满后未腾空交回单位的处理程序、为收回单位至再推出编配的工作订定目标等。房协亦应借鉴房署处理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程序、研究缩短收回单位后14天内发出更新工程单的安排等。

申诉专员陈积志指,房署及房协在过去5年,每年分别平均收回约1.57万个及1100个公屋单位,公署抽查发现,房署在过去两个年度,由收回单位至重新编配单位平均需时12日;而收回后至租约生效日期则平均需时76日,即单位在约两个半月后才有新租户入住。而房协由收回后至重新编配单位,整体需时47日,其中一个严重个案更需时249日,才可编到偏远地区单位;而收回后至租约生效日期则平均需时87日,即约3个月才可供新租户入住,公署认为有空间可以改善。

陈积志又指,目前房署及房协在处理离世独居长者的遗物安排上未有明确指引。他举例指,一名离世长者的女儿居于内地,令署方在联络较困难,亦没有规定需在亲人离世后多久内清空单位,误导女儿一直未有处理并丢空单位。他认为,要设指引,或把未有人认领的遗物搬至货仓,避免占用单位,以缩短其他公屋轮候人的轮候时间。

对于房署及房协在联络租户上有困难,公署建议要求租户及紧急联络人提供电邮地址,以便联络。高级调查主任钟永健分享个案指,有单位户主未有在限期前交回入息和资产申报表,其后发现户主和儿子已离港到海外居住一段时间,并没有经常持续在单位居住,涉嫌违反租约条款,被发出迁出通知书;当户主回港时,单位内的物品已被扔掉。他认为,公屋租户有责任了解及遵守居住规定,若有特别情况需要长期离港,应通知署方,而署方需改善与租户的联络安排。

房署回应指,会详细审视和研究申诉专员的建议,继续严肃处理及不时检视公屋单位的收回、翻新及编配等流程,尽快将收回的公屋单位编配给有需要人士。房署指,十分重视收回公屋单位的程序和安排,以至翻新及编配的流程,早前已展开一系列检视,探讨并落实优化措施,包括同步将正进行翻新工程的空置单位,预先编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只要翻新工程一完成,公屋申请者便可马上入住,又在去年11扩大“空置单位翻新津贴”的适用范围至所有楼龄的空置单位。

房署又指,为加快处理滥用公屋上诉个案,上诉委员会自2022年中已精简处理程序和增加聆讯次数,接获上诉至达到裁决的平均时间,由2022年的4个月,大幅缩减至去年上半年的少于2个月。

而房协就回应指,将会详细研究申诉专员报告的每项建议,积极采纳当中可行的方案。房协指,一直采取积极方针善用公屋资源,尽快安排收回终止租约单位及再作编配,并不时检讨有关工作程序。

房协正进行五大检视工作及优化措施,包括优化处理独居租户离世后的收回单位程序,考虑设定明确交回单位限期;检视租户获取其他形式资助房屋后,交还单位的安排,计划将租户可申请延期交还单位的限期,由最多2个月缩短至最多1个月。

房协亦研究缩短收回单位后,发出翻新工程单的时间,以提升翻新单位的效率,并计划合并部分出租屋邨不同的定期建筑维修合约,以缩短翻新工程物料的准备时间,亦会持续优化管理、翻新及编配的电脑系统,以提升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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