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申报已建成僭建物计划 料年末正式推出

政府2001年起执行楼宇安全及适时维修策略,截至去年底,已拆除或纠正逾72万个僭建物、清拆逾4.3万个危险或弃置招牌,并修葺逾2.9万幢失修楼宇。在北区区议会上,屋宇署署长余宝美指,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或危险、造成环境滋扰、在楼宇外部,包括天台、平台、天井、后巷,或由外墙伸出的僭建物,都要采取行动。
余宝美说,发展局早前提出,重启新界村屋已建成僭建物的一次性申报计划,并不涵盖严重僭建物,例如“掘地牢”等并不属于可申报范围。她解释,当局认为要透过加强执法,纠正严重僭建的行为,若纳入申报计划将等同“严重僭建物合法化”。她又透露,局方目前正就计划修改电脑系统,鼓励公众以电子方式申报,预料年末可正式推出。

区议员侯志强质疑,若要拆卸全港大量的僭建物,将“花一百几廿年”都未拆光,亦会造成环境和废物污染,形容是“百害而无一利”,建议容许保留经专业人士检查、确认没危险的僭建物,并以补地价或罚款形式处理,同时加增库房收益。
民建联区议员温和辉提出,过往曾有街坊因与邻居不和,被对方投诉小型天台屋是僭建,屋宇署随后执法。他认为,这类天台屋与在天台安装的太阳能板一样,都不会构成危险,希望署方不要难为市民。 余宝美回应指,指定小型适意设施,只要按《建筑物条例》获得豁免,就可继续保留,重申设施种类并非一成不变,会持续检视名单,但有关设施不能影响邻居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