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30歲男子認假學歷報讀中大碩士 判囚3個月

一名30歲內地男子,以假學歷申請來港報讀中文大學碩士課程,他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判監3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未婚,曾修讀航空業相關課程,並從事飛機工程技工,被告父母有到庭聽審;辯方又指被告是在中介提議下愚蠢犯案,現已知錯並深感後悔,希望裁判官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即使現時有赴港「一簽多行」政策,但要內地人來港履行社會服務令的提議仍不切實際,決定以判監4個半月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判監3個月。
被告鮑俊揚持雙程證,他未有在控罪書上申報職業。他被控在2022年至去年期間,向中大職員訛稱,自己是美國紐約大學理學士,而不誠實地取得由中大提供的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教育及教導服務。至於他另外被控一罪「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申述罪」就獲撤控。
案情指,被告以虛假學歷入學後,有上課、參與輔導學習小組、使用圖書館設施和考試等;去年4月因學習表現欠佳,遭中大內部調查。紐約大學回覆中大時確認,被告並非該校畢業生,中大於是報警,並褫奪被告的入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