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尼﹕营商亦须符合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仲尼﹕营商亦须符合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

有关长和拟出售巴拿马运河等港口的事件,引起社会热议。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陈仲尼指出,商业运作须考虑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这并非新奇的做法,国际上已经有不少例子。他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此交易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长和在3月4日与贝莱德牵头的“BlackRock-TiL”财团达成原则性协议。交易涉及长和出售巴拿马两个港口在内23个国家共43个港口权益拥有、营运及发展共199个泊位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权益,总企业价值达228亿美元(约1778亿港元)。根据相关规定,双方会有145日磋商期,并需进行尽职调查、及获得必要的监管批准等条件。

事件曝光后引起国内外关注,香港社会亦多有讨论。陈仲尼表示,美国政府针对中国的一系列措施中,巴拿马港口是特朗普就任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辞中已提及的一个目标,以及随后发生的事件,可知营运的公司承受相当的压力。

陈仲尼表示,理解有关公司出售套现的考虑是商业行为,但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营商者亦须考虑到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事实上,国际上有不少例子,正如美国的反垄断和反合并法律,以及美英澳等国以国家利益或安全为由阻止一些外资收购本国战略性的企业(如能源、高科技)和基建设施,并不罕见。2016年澳洲政府就以不符合澳洲“国家利益”为由,否决长江实业和中国国家电网公司联手收购澳洲电力公司Ausgrid 50.4%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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