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发表生成式AI使用指引清单 助机构制定政策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表《雇员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清单》,建议机构在内部政策中,订明获准使用的生成式AI工具,以及获准许的用途,例如起草、总结资讯或生成文本等,并说明可输入至生成式AI工具的资讯种类及数量,清晰指示输出资讯的获准许用途,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指引同时建议机构订明雇员不能使用生成式AI进行非法或有害的活动,并强调雇员有责任核实AI生成的结果是否准确,更正及报告带有偏见或歧视的结果,亦应订明雇员违反政策或指引可引致的后果。
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上月已向60间公共服务、金融等多个行业的机构开展循规审查,检视机构使用人工智能时,是否符合《私隐条例》,期望在今年夏季发表结果。她又提醒机构注意资讯保安,若使用公众可用的生成式AI,并要在工具内保留资料,应该避免输入机构内部机密资料,涉及顾客资料时,亦须事先向他们说明资料使用目的及取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