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外劳收逾百万元贿款 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分判商被廉署起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涉向外劳收逾百万元贿款 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分判商被廉署起诉

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一名分判商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指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雇。廉署另外起诉一名外劳“工头”,涉嫌从外劳工人收取多笔贿款。

被告是62岁的陈善泰,他是富善云石厂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他获准保释,案件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据指出,案发时,金门建筑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工人日薪为1350元,金门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富善是金门其中一个分判商,参与金门在内地进行的工人招聘。

控罪指陈善泰涉嫌于去年1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外劳“工头”串谋,从21名输入劳工收取贿款,协助他们受雇。廉署调查发现,陈善泰涉嫌透过该外劳“工头”向工人表示,实际日薪为780元至1150元,并要求工人把合约日薪与实际日薪的差额,退还予富善,涉款共逾100万元。

廉署又起诉另一名外劳“工头”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王振中案发时由金门聘用,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8名输入劳工作。他涉嫌在去年4月至10期间,串谋一名中间人从该8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协助他们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调查显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贿逾35000元。案件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说,两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哑忍被不法压榨工资。廉署表示,为加强输入劳工对香港反贪法例的认识,均于工人抵港8个星期内为他们安排防贪教育讲座,廉署会继续与发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类似本案的罪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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