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坐私家車11月起須用束縛設備 網約車亦須遵守安全座椅新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兒童坐私家車11月起須用束縛設備 網約車亦須遵守安全座椅新例

立法會今年通過《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由11月起,8歲以下或身高不達1.35米的兒童,乘坐私家車時須強制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否則司機即屬違法。運輸署又說,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網約私家車,如果接載相關兒童,亦需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司機需負上責任。

按法例規定,警方可向違反規定的司機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若案情嚴重則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

修訂後的規例提及2項法定免責辯護,包括如果司機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符合年齡或身高要求;或在緊急情況下接載兒童,未趕及安排和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可以作為合理的辯解。運輸署總工程師胡建國指,法例沒有特別定義何謂「緊急情況」,要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再由執法人員判定。

至於家長帶同兒童乘坐網約私家車,而車上沒有兒童束縛設備。胡建國指,當使用私家車接載兒童,安裝兒童束縛設備是司機的責任。他認為,家長會十分珍惜自己的子女,相信他們會提供一個適當的設備,讓子女安全地乘坐私家車;但若然違規,執法部門仍有權判斷家長有否觸犯其他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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