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紧控烟法例 拟明年4月底起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定额罚款3000元

政府提交控烟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加热烟等另类吸烟产品,定额罚款3000元。同时会扩大禁烟区,禁止在排队轮候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吸烟计划,明年1月起分阶段实施。
条例列明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及加热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者定额罚款3000元,预计明年4月30日生效,又计划明年1月1日起,禁止将另类吸烟产品给予未成年人。
政府亦计划2027年第二季起禁止薄荷味外其他加味传统吸烟产品,违者将罚款5万元和监禁6个月。
政府又提出扩展禁烟区,明年1月1日起,在幼儿中心、医院、院舍、学校等处所门口3米范围内或在2人或多于2人排队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候进入电影院及体育场地等地方吸烟,违者将罚款3000元,至于在现时已禁烟的地方吸烟,罚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任何人带多于19支免税烟入境,定额罚款由现时二千元增至五千元。
政府亦提出将为烟草设立完税标签,草案列明售卖或供应没有标签的烟草,最高罚款200万元和监禁7年,伪造完税标签向另一人提供没有标签烟草或保管没有标签烟草,最高罚款100万元和监禁2年,将于修例刊宪后即时生效。当局建议在下周三立法会大会,首读控烟法例修订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