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称附属法例未雨绸缪 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可能性相当低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邓炳强称附属法例未雨绸缪 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可能性相当低

立法会内会成立小组委员会,审议两项与国安公署相关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工作。小组委员会由去年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原班人马组成,廖长江担任主席。

小组委员会暂定今日召开两节会议审议附例,出席会议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制定相关附属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当性,对于保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职是必不可少,有关附属法例亦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国安法》有关保障人权及坚持法治原则的规定。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国安公署要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可能性相当低,但附属法例能够做到未雨绸缪。

附属法例将公署的履职场所列为禁地,涉及6个处所,A4联盟杨永杰关注,相关处所在民居附近,如果市民拍摄到公署会否犯法,而其中一处禁地位于大角咀海帆道,毗邻有两所学校,政府有何方法确保学生不会误闯禁地。

邓炳强表示,原本主体法例里面已有说明,当中要牵涉意图,如果并非有意图进入禁区或从事间谍活动,又每天在公署门口拍照,就不算有意图。他又提到,禁地范围会有指示,相信学生不会走错,警方的学校联络主任在有需要时亦会与学校解释,避免老师及学生误入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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