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汉豪称风险高窗户如不涉公用地方未必须全屋苑验窗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报告针对强制验窗计划的章节召开聆讯,报告发现计划自2012年6月底推出以来,截至去年有约2.6万份通知未获遵从,当中43%法定通知逾期3年至11.6年仍未处理。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在聆讯中表示,法例设计没有要求屋宇署署长对所有楼龄达10年以上的单位发出验窗通知,而是以风险为本原则选取,当局去年2月已向立法会汇报改善选取验窗楼宇的评分准则,并已落实,包括纳入更多三无大厦以及参考更多数据,市区重建局的楼宇状况数据库等。

宁汉豪认同完善拣选制度过程要持续进行, 屋宇署应该就近年堕窗事故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有助更精准拣选楼宇发出通知。对于获发通知而未遵办的个案,她亦同意署方跟进工作有改善空间,会考虑精简流程、善用科技、加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检控工作。
但宁汉豪又表示,现时屋宇署有两套机制,拣选目标楼宇发出强制验窗通知书。议员龙汉标表示,按照机制,同一屋苑如果有个别座数或单位风险评分高,整个屋苑都会被要求强制验窗,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回应,当风险较高的窗户涉及公用地方,难以由一幢楼宇的业主负责,而是需要由法团合力处理,但她认同如果涉事窗户不属于公用地方,就未必值得要求全个屋苑验窗,希望屋宇署考虑调整做法。
议员黄俊硕指出,根据机制,大厦如果在5至10年内曾获发强制验窗通知书,即使在过去一年曾发生堕窗事故,署方都不会再要求强制验窗。宁汉豪认同,做法值得检讨,如果相关强制验窗令已逾时,署方应该将涉事楼宇再次纳入名单。
议员简慧敏认为,过去7年录得400多宗堕窗事故,情况不理想,署方应该负责。宁汉豪说,同意要减少堕窗意外,但业主责任亦很重要,因此已进行相关法例检讨,形容要几条腿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