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称如发现人工智能保障私隐违例 将发出执行通知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私隐条例》的应用属于技术中立,不论过程中运用何种科技收集和处理个人资料,只要出现违反条例的情况,现行《私隐条例》都适用,因此不存在漏洞或法律真空情况,公署会继续留意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发展,适时向政府提交意见。
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讨论人工智能时代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工作的会议上,要求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解释,现有条例是否属于“无牙老虎”,会否要求政府及公营机构强力执行由公署发出的指引,并要有惩处制度。
钟丽玲回应指,虽然现有指引在法律上并非强制执行,但如果有人违反《私隐条例》,公署会向有关机构发出执行通知,有关通知属强制执行,若有关机构依然不遵守指引要求,将会是刑事罪成。她又说,政府部门通常在公署发出指引后,会第一时间参考,再与内部指引作对比,形容是会“好主动做”,而政府内部亦有惩处制度,因此不需要公署作出特别要求。
另一名议员邓飞就提到,在现时地缘政治的较量下,有时市民使用某些人工智能平台,需要透过第三方平台才可使用或下载,他询问公署,如果有关开发平台或企业在香港境外,如何为市民提供私隐保障。
钟丽玲表示,公署一直有做推广,宣传及教育工作,提醒市民不要随便向平台提供敏感和机密资料,又指从过往经验,如发现海外网站有起底讯息的情况,公署会去信要求有关平台移除相关讯息,而有关平台亦会遵从,成功比例超过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