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稱城規會已擴闊「酒店」用途定義 推動發展學生宿舍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發展局稱城規會已擴闊「酒店」用途定義 推動發展學生宿舍

發展局指,城規會已擴闊「酒店」用途定義,涵蓋計劃下合資格的學生宿舍,相關商廈改裝前毋須進行任何規劃程序,並在計算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時,將被視為非住用樓宇,令「酒店」或商廈可保留原有總樓面面積,改裝前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設施,可繼續獲得豁免,亦可靈活改裝設施用途。

發展局在網誌上邀請了教育局副局長及發展局項目促進辦事處(項目辦)總監介紹計劃,以及業界和教育界代表分享對計劃看法。並指為落實《施政報告》中將香港發展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的策略,推廣「留學香港」品牌,發展局與教育局上月推出「城中學舍計劃」,在多方面拆牆鬆綁,鼓勵市場以自資和私營方式,將現有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

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指出,以往如要將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幾乎是不可行,當中涉及兩大挑戰。首先,在規劃制度下,以往學生宿舍只可以被歸類為「住宿機構」用途,而「住宿機構」並非商業相關用途地帶的「經常准許用途」,因此在有關用地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往往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甚或進行土地用途地帶改劃。

另一挑戰在於建築物管制方面,劉振江表示,商廈在計算地積比和上蓋面積時,會被視作「非住用建築物」,而學生宿舍則被視為「住用建築物」。由於前者地積比和上蓋面積上限較寬鬆,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往往會出現「過剩樓面面積」的情況,發展商需要拆除一些樓層,在技術和成本上均有一定困難,因此以往將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在商業上幾乎不可行。

發展局表示,大部分列明作非工業用途的地契,可在毋須改契或補地價的情况下,作為學生宿舍之用,至於改契的個案,將由地政總署評估補地價金額。發展局相信,宿舍的建設標準和持牌酒店大致相同,遵從難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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