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政府飲用水合約61歲男子提堂 案件押後至11月審訊需還押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涉欺詐政府飲用水合約61歲男子提堂 案件押後至11月審訊需還押

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懷疑被詐騙,警方拘捕中標的供應商董事,涉案的61歲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押候訊。

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籍作欺騙,向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所供應的樽裝飲用水,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且籍此意圖中標,誘使物流服務署向其公司批出5294萬元的標書。

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表示,由於無法信納該供應商能繼續履行合約,已與該供應商終止合約。警方拘捕兩名分別61及57歲的公司董事及股東,並通緝另一名內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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