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8年研究报告披露缺失 被证监会谴责并罚款420万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汇丰8年研究报告披露缺失 被证监会谴责并罚款420万元

汇丰银行因过去8年在发表关于香港上市证券研究报告时违反披露规定,被证监会谴责并罚款420万元。

汇丰自行汇报事件后,证监会与金管局合作展开调查,发现汇丰在2013年至2021年期间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没有披露及/或错误地披露与多家公司之间的投资银行业务关系。有关问题源于汇丰在系统之间的数据纪录和配对存在缺失,估计令超过4200份关于香港上市证券研究报告的披露受到影响。

证监会认为,汇丰没有以适当技能和小心审慎的态度行事,亦没有设立有效系统及监控措施,以确保遵守披露规定及在研究报告中准确披露内容。

证监会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没有证据显示客户因有关披露问题而蒙受损失;汇丰已进行审查,以识别有关违规行为的根本原因及范围;该行已采取措施以改善系统及监控措施,防止日后发生违规行为;以及汇丰与两家监管机构合作解决在调查中所识别的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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