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天恩邨家庭悲剧 何永贤称房署已情理兼备将向员工提供更多训练

一对居于天水围天恩邨患有精神病的母子,涉及申请公屋时无如实申报资产,房屋署经查证后,去年11月发出“迁出通知书”,该租户上诉,青山医院发证明书建议容许二人继续居于单位。有传媒报道指,上诉委员会(房屋)于今年2月聆讯,房署3月通知该租户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同时以恩恤方式让二人暂住现居单位。母子分别于4月及7月堕楼身亡。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电台节目回应表示,对事件感到非常难过,强调在过程中房署人员已尽量提供协助,包括已转介社署,寻找社工提供照顾,同时经住户同意下,协助申请宝田中转屋,亦有向住户表明,迁出日期可以暂缓,直至他们找到安身之所。何永贤表示,就这宗个案,由于住户在2012年申请公屋时,在多次申报中,都无申报他们拥有两块价值70多万元的土地,并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当中确实有一些瞒骗情况,她认为房署在处理今次事件中,已情理兼备,尽量平衡。

何永贤同时表示,回看今次事件,当中有一些细节,特别是对于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住户,要加强认知,在沟通时要再细心一些,而这些个案的住户情绪可能容易敏感,日后会为房署人员提供更多训练和执行细节。她又说,现时上诉委员会的委员,超过一半的背景是律师,其余是社工,教育界的专业人士,日后可能要物色多些有医学背景的人士,例如医生加入,令上诉委员会加多一些医学角度的意见。
何永贤又提到上诉委员会可以确认,修订或取消发出“迁出通知书”。今年首7个月,上诉委员会修订和取消“迁出通知书”的百分比亦都不小,有接近4成属修订,取消亦有26%,而上诉委员会即使作了裁决,若住户认为不合理,可向法庭寻求复核,她形容整个制度设计是好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