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新批土地先行实施业权注册制度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三读通过在新批土地先行实施业权注册制度的修订条例草案。有关政策目标是逐步以业权注册制度取代在港已实施超过180年的契约注册制度,因业权注册制度为土地业权提供明确性,简化物业转让程序,从而提供更有利营商的环境,令香港的土地注册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看齐。
修例建议包括业权不可推翻原则、逆权管有不适用于新土地、透过多项措施减低物业欺诈的风险等。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今次修例是里程碑,是重要的一大步,对于议员关注现有土地几时才实行业权注册制度,她说政府通过“先易后难”方式,目的是希望有关制度能早日落实,先行在新土地实施业权注册制度,有助敲定日后将业权注册制度扩展到现有土地的安排。
宁汉豪又说,土地注册处已启动内部研究,评估在现有290万份土地登记册中有问题的登记册范围和类型,以便就转制向发展局提出建议,政府计划在明年开始,与持份者商讨可行的转制方案,例如分阶段转制、先行转换较近期批出的现有土地,又例如设立自愿申请转制等。政府希望探讨后,在明年起与持份者作出较具体的咨询,以订出最切实可行的转制方案。
修例通过后,政府会在明年制订6条附属法例并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并与业界和公众进行条例实施的筹备和宣传教育工作,让修例在2027年上半年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