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规管网约车条例草案 明年第四季网约平台开始营运

立法会三读通过有关规管网约车服务的修订条例草案,引入法律框架规管网约车服务。政府会继续与持份者聚焦讨论和磋商,敲定规管的技术细节,期望网约车平台可以在明年第四季内开始营运。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说,先就规管框架确立原则性事宜,为下一阶段透过附属法例和牌证的条件,订定规管的细节,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她期望引入规管制度之后,令网约车服务成为一种全新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做到与的士并存,优势互补。

陈美宝表示,政府重视数据为本,已要求网约车平台备存及提供有效的营运数据,保险业界亦可制作适合的保单。而在车费方面,平台可以因应市场情况,自订服务收费,但政府会保留规管定价的权力,如市场出现恶性竞争、内卷、甚至出现割喉式的减价情况,政府可以考虑是否有需要作出规管。
她重申,的士和网约车绝对不是零和博弈,两者是各有优势,可以共存互补,长远而言有助重塑香港整体点对点个人化服务,令到服务现代化、司机年轻化、市民选择多元化。
在辩论期间,实政圆桌田北辰反对“人车绑定”的规定,指有网约车平台反映有关规定太严厉,举例一个家庭有几位成员能驾车,但新规定下只有一人能合法驾驶网约车,认为无法善用已登记网约车,不符成本效益,担心会影响司机深夜工作意欲,建议每辆车可以登记5名司机。

新民党何敬康表示,条例实施初期可实行“人车绑定”,避免有人炒卖牌照,但长远或增加司机营运负担,建议一段时间后检视规定,例如容许伴侣或子女登记共同驾驶。
选委会陈绍雄支持条例草案,建议发牌数量应考虑本港人口及发展密度,及道路承载力。他又指,政府调高网约车龄上限至12年,令的士业界不满,建议参考澳洲做法,设立的士支援基金,向网约车平台按程征费,支援的士业界。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谢伟铨就关注,发牌后执法人员如何辨认网约车领牌与否,以及是否正提供网约服务,建议政府将来在附属法例清晰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