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及口岸爆炸案3主谋罪成 判入狱16年8个月至18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医院及口岸爆炸案3主谋罪成 判入狱16年8个月至18年

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的医院口岸爆炸案,其中3人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爆炸”罪成,早上在高等法院判刑。41岁首被告何卓为判监18年,31岁李嘉滨及35岁张家俊则判监16年8个月。

高等法院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最高刑期是监禁20年,指案件案情严重,在同类罪行属于最严重,对公众及警方的人身安全构成巨大危险,因此判刑须反映公众对这类罪行的厌恶。

法官批评,3名被告的行为如同向社会宣战,而且长时间犯案,犯罪行为是“食髓知味”、变本加厉。考虑到何卓为在案中担当领导者角色,加上心理报告显示他毫无悔意、重犯机会高,因此以监禁18年作为量刑起点,没有任何减刑理由。

至于另外两名被告,法官指他们在案中担当核心角色,以监禁17年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两人初犯,酌情减刑4个月,最终判囚16年8月个。

案件原有8名被告,余下5名被告,包括:吴子乐(32岁,金融从业员)、杨怡斯(33岁,文员)、张琸淇(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何培欣(26岁,浸大四年级生)及周皓文(28岁,测量员),全部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早前已获释放。





你亦可阅读以下相关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