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起儿童乘坐私家车必须使用束缚设备
政府已修订法例,由今个星期六(11月1日)起,8岁以下或身高不达1.35米的儿童,乘坐私家车时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例如儿童安全座椅等,8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者,亦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违者可被发出230元定额罚款,严重情况下最高罚款可达2,000元。
运输署表示,香港涉及8岁以下儿童伤亡的交通意外中,发生在私家车的比例由2021年约43%,增加至去年约60%;儿童束缚设备可在意外中有效保护儿童,研究显示可大幅减低车辆迎头碰撞意外中伤亡风险约7成,而上海、深圳等内地城市,以及欧盟、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规定。
署方又提醒选择儿童束缚设备时,首要考虑是产品适用的身高及体重,留意是否注有显示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的标记。家长可参阅运输署专页了解有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