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进口未完税香烟罪成判囚两个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进口未完税香烟以及没有向海关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二个月以及罚款。
海关人员昨日(11月6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37岁的抵港男旅客,并在他的个人行李内检获34,2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53,900元,应课税值约113,000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