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報告批地政總署執法力度不足

申訴專員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在處理私人商場內的公共通道和廣場被違反地契條款、用作商業用途等問題上,有不執管或延誤執管等問題,認為公署執管力度不足,亦無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或者將違契個案轉介其他部門跟進。
公署又指,地政總署無從速或適時主動向商場業權人,追收豁免費,建議地政總署要就違契商用問題,採取執管行動,並訂立清晰目標,亦要將私人商場內的公共通道或廣場的照片和影片等,上載至網上,以增加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
報告顯示,有商場在一些餐廳旁的公共通道放置桌椅;而公署發現,地政總署在10個月後,才向商場業權人發警告信,並在警告信期限屆滿後兩個月,才進行覆查,即使情況持續,總署都無「釘契」。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私人商場違契商用問題普遍,部分會用作短期展銷或設立遊戲設施,甚至作長期商業用途,而部分個案發現有食肆違規擴展營業範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都無轉介相關部門,例如食環署或消防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