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成立平台公司开发新田科技城 需订立绩效指标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拟成立平台公司开发新田科技城 需订立绩效指标

政府考虑成立“平台公司”,与市场共同开发新田科技城,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常任秘书长蔡杰铭解释,政府曾考量不同方式,但初步认为成立专属或平台公司模式较为合适,因为第一层的公司可能是政府全资拥有,好处是政府可以主导最重要政策方向,亦有足够灵活性建立第二层公司,类似科学园、数码港及河套香港园区的模式。

蔡杰铭在电台节目说,政府不希望用传统模式,只做“包租公”,建楼后把地方租给别人。至于第二层的子公司,可以是小型的合资公司,照顾不同行业甚至是龙头企业的需要,例如土地或共用公共资源。

蔡杰铭同意,这些公司要订立绩效指标KPI,强调公司既要有灵活性,同时要符合主导原则。至于何时成立子公司,他说言之尚早,目前先订立框架,期望给予市场很清晰的讯号,政府会全速发展新田科技城,亦要全速发展创新科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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