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尼﹕黎智英案審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陳仲尼﹕黎智英案審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指出,黎智英案審訊期長達 156日,法庭審視海量證物證據,加上各方書面陳詞,才作出判決,充分展開審理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他表示,今次判決彰顯了香港法治精神,體現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

今次案件其中一個焦點,是涉事人來自新聞機構,有人擔心會否影響新聞自由。陳仲尼表示,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與新聞自由完全沒有關係。事實上,《基本法》已列明對新聞自由的保障,無論他們如何狡辯,今次在審理過程中展現的事實和證據,都已不攻自破。

陳仲尼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市民的責任,我們要用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安全法律;市民大眾亦要積極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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