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与各部门联手制定审批大型项目新措施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局方联同辖下和其他部门制定新措施,在发展流程中的关键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察,让高层适时介入,加快大型项目审批。新措施适用于500个单位或以上的大型住宅项目,以及楼面面积达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商业发展。
宁汉豪在发展局网志指出,新措施亦适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例如创新科技、教育、医疗等,支援北都“产业导向”策略,以及适用于其他具策略意义或获政策支持而需快速审批的项目。
新措施下,规划署、地政总署及屋宇署,会就其所涵盖的审批程序设立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发展局亦会要求运输署、消防处、环保署、路政署等,在期限内提供意见、解决分歧和请示高层介入。
至于部门未能解决的个案,将上呈至发展局领导的北部都会区专案监督办公室或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处理。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规划署订立绩效指标,目标是至少八成根据机制处理的项目,均可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地政总署就会为审批设限,避免部门持不同意见而未适时审批。针对北部都会区内适用的发展项目,屋宇署会进一步加快处理首次提交或经重大修订的一般建筑图则,将审批时间由现时的60天缩短至4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