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容许犬只进入首阶段发500牌照 禁格斗犬入内
政府将会推出容许犬只进入的食肆牌照,获批食肆会有明确标识,并需要张贴在入口的当眼位置,首阶段名额约500至1000个。当局会在今年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法例的修订建议,预计年中批出首轮申请。但基于安全考虑,不会接受火锅店及烤肉店申请。
政府会规定多项发牌条件,包括不容许犬只上餐桌,以防止犬只接触到餐具和食物,亦不容许犬只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不能在有关食肆内烹煮或准备犬只的食物,但可供应预先包装好的犬只食品和顾客自备的食品。同时亦不能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热食物,以免犬只失控时,造成安全风险。
食肆和市民亦要留意,进入获批的食肆的犬只,要由成人握著不超过1.5米长的牵引带控制着犬只或绑在固定的物件上。“已知风险犬只”和“格斗犬只”不得进入食肆。如有违以上规定,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每日另加300元及监禁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