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稱地盤禁煙定額罰款3000元 符合執法邏輯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勞工處稱地盤禁煙定額罰款3000元 符合執法邏輯

政府正計劃修例,規定建築地盤全面禁煙。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處方原本打算沿用《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中,最高可判罰款15萬元的罰則,但有關規例針對有明顯火災風險的地盤,例如有很多易燃液體,或工序有火災危險的地盤;若日後不論地盤規模或工種,都一律全面禁煙,就不再是採用現時以火災風險為本的原則,可能要有另一套思考模式。

許澤森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勞工處參考《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的處理方法後,認為將最高判罰15萬元,改為定額罰款3000元,做法合適,亦符合執法邏輯,相信地盤工人會更易適應。他又說,定額罰款只涉及發出罰款通知書,而是否有人在地盤內吸煙屬黑白分明的事實,強調地盤環境相關風險,並非發出罰單的主要考慮因素,因此會較易執法。

根據政府提出的擬議罰則,違例個案的僱主及分判商亦須負責,最高罰款40萬元,許澤森指罰款水平合適,強調這只是最高罰款,具體金額仍需交由法庭視乎個案嚴重程度而定。他又解釋,地盤管理人員有否盡充分責任和採取合適手段,屬程度問題,未必是簡單事實,因此有需要提供適當的寬鬆程度,讓法庭因應具體情況處理。

至於僱主及分判商,在甚麼情況下才可免除被起訴的責任,許澤森表示,政府提出要求地盤負責人,在一切合理範圍內進行可以做的事,只要證明到有合理地執行措施,並因應地盤狀況和工人行為有所對應,被起訴的風險事實上並非那麼高。

許澤森表示,政府目標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指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都是修訂附屬法例,但牽涉的法例比預期多,所需時間較原訂長,處方會盡量加緊工作步伐。 他又說,勞工處最終都希望工人、地盤管理者,及執法人員有同一目標,就是在工作範圍不應吸煙;指只要不吸煙,就毋須應用相關法律和處罰問題,亦是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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