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废除乘客须佩戴安全带条文 陈美宝称将再咨询公众无道歉
政府今日刊宪,废除《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8D条,即是有关乘客须配用安全带的条文,并删除违反配用安全带的法则。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表示,在推行措施过程中,相关人员未能察觉法律条文不足,解说时亦不完全精准,以致令到在条文出现了不同的理解。
陈美宝指,要改善复核机制,提高同事警觉性,尤其在立法工作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她又指,会就佩戴安全带安排展开公众咨询,并邀请专家就巴士上安全带的设计、装置及效能进行研究,并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自发佩戴安全带的习惯。

陈美宝多度被问到会否就事件向公众道歉,她指作为局长,对局的工作是有责任,未来最重要的工作是带领团队重新检视安全带规例。她又指,事件是一个认真反思和汲取教训的机会,未来会秉持谦卑严谨的态度做好政策。
被问到有没有人员需要为事件负责,陈美宝指局方同事在筹备法例过程中,未能及时察觉条文不足,解说时用字亦未能够完全精准,有需要提高警觉性,并加强内部审核机制。对于局方同事工作表现未必能够发挥得最好,她会按照内部工作表现管理机制处理和跟进。她同时指,同事工作繁重,一方面要制定政策,同时要处理大大小小的法例,强调局方作为一个团队,是“一条心”。
律政司回复传媒查询,指就强制佩戴安全带法例,律政司已内部审视了每一个草拟程序及所有相关纪录并作出全面检讨,认为事件中律政司人员均已按既定流程处理相关工作。律政司会继续精益求精,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