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减3月底届满后不再继续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宣布,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包括“一换一”计划,会在下月31日届满后不再继续。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考虑到现时电动私家车技术成熟、供应充足、车款选择增加和价格逐渐下调,电动私家车已具备市场竞争力,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安排在下月底届满后不再继续。
陈茂波又说,政府会继续推动电动车的使用。电动商用车、电动电自行车和电动机动三轮车的首次登记税,继续获全数豁免至2028年3月底。
环境及生态局表示,于今年4月1日或以后提交首次登记申请电动私家车,将不再享有首次登记税宽减。政府会实施一次性的安排,在今日或之前已订购的电动私家车、或已由车主安排付运来港自用的电动私家车,如未及于4月1日前办理首次登记,但相关的本地注册分销商或注册进口者或车主向运输署提交所需证明文件,申请按调整前的宽减额缴付汽车首次登记税,而有关申请经运输署核实批准,该电动私家车仍可享修订前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