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尼﹕《国家发展规划法》涉港澳条款显示中央对港澳的支持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仲尼﹕《国家发展规划法》涉港澳条款显示中央对港澳的支持

全国人大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草案当中有涉及港澳条款,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陈仲尼指出,这充分显示中央对港澳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草案列明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陈仲尼表示,这既是中央对港澳特区政府的期许,亦是香港社会的共识,一定会全力支持。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分为6章,即总则、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附则,共38条。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将长期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发展规划相关工作。

这是国家首次就国家发展规划立法,在第六章“附则”中增加了被称为“涉港澳条款”的第三十七条,明确国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增加对港澳的条款,反映了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香港、澳门特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陈仲尼表示,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抓住国家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主动对接‘十四五’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来京述职的李家超、岑浩辉行政长官时再次强调,“特别行政区政府要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陈仲尼说,这一原则性规定为港澳参与国家发展规划搭建了法律桥梁,使港澳与国家发展的衔接从政策引导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更具稳定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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