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称北都专属法例不会扩展到本港其他地区
政府提出北都专属法例建议,为北都规划及地政程序“拆墙松绑”,在北都“非保育地带”可透过规划许可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或发展参数,而不需要修订图则。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何佩玲表示,北都对香港未来发展有策略地位,这个专属法例只适用于北都,这刻没有考虑把专属法例扩展到本港其他地方。
何佩玲在一个电台节目说,专属法例之下,在北都纯粹提交规划申请改变用途,应可在两个月处理,比起要用九个月修订图则,已简化很多程序。对于有市民或担心会否“为快而快”,她强调会有制衡,即使是一个简单规划申请也要做足交通、噪音及环境技术评估,并要交给政府部门,再交到城规会审议,在审议前会有三星期公众咨询。
她强调,建议简化规划程序只适用于非保育地带。那些具生态价值的自然保育区、绿化地带、郊野公园、郊野公园边陲地带,不适用于这套简化程序。假设有人想改变用途,要走回达九个月的修图程序,确保市民有足够机会表达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