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指AI使用个人资料 即受私隐条例规管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任何人工智能技术只要牵涉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就受到现行的《私隐条例》规管,恶意使用深伪技术更可能触犯《私隐条例》下的“起底”或其他刑事罪行。
钟丽玲在报章撰文指,香港在追赶AI热潮的同时亦应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包括在开发或部署AI系统的初期,已经要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为核心标准,落实“贯彻私隐设计 ”及“默认私隐”等原则,将相关风险降至最低,而发展或应用AI的机构不应为追求新功能或加快推出新产品,而牺牲私隐和安全,强调所有持份者,包括AI开发商、服务提供者及用户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营造一个有益、安全以及公平的数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