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 台北地院一審判囚17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 台北地院一審判囚17年

台北前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合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檢方起訴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事務圖利罪、公益侵佔罪、背信等4大罪,其中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宗公益侵佔罪分別判囚2年與3年6月、背信罪判囚2年半,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根據當地法例,若貪污罪成並被判處超過10年有期徒刑,未來將不得參選台灣的正副領導人。檢方早前提出,要求法庭判處柯文哲監禁28年6個月。

柯文哲被揭發涉及多宗弊案,其中2宗分別指他就前年大選政治獻金申報不實,與多間公司存在不當連結;以及就京華城改建項目違法提高容積率。台北地檢署前年年底以違背職務收受超過1500萬元新台幣賄賂、圖利、公益侵佔及背信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

台北市警方預計柯文哲的支持者會到法院外聲援,部署40名警力維持秩序,另外安排40人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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