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将空运转运货物豁免计划 扩展至海空及海运转运
运输及物流局建议修订《进出口条例》,将“空运转运货物豁免计划”,扩展至海空、空海转运,以及海运转运,目标在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法例。
局方指,在海空、空海转运方面,现时经东莞的空港中心在港转运的货物,保安程度已与“豁免计划”相若,应获豁免进出口许可证;至于海运转运,局方建议豁免只适用于葵青货柜码头内的转运,货柜码头会加强保安措施,减低管制物品流入本地的风险。
局方估计,新措施落实后,可为香港每年带来额外50万个货柜。 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选委界陈绍雄关注,局方有没有就方案扩展至覆蓋陆路转运,制定时间表。
运输及物流局长陈美宝表示,今次扩展豁免计划,是要先做好运送时的智能监控,方便适时抽查,相信有助研究将措施扩至陆路转运,达至风险可控,希望不久将来,能扩展便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