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兩項藐視法庭罪成 判監一個月即時收押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兩項藐視法庭罪成 判監一個月即時收押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涉取得勞資審裁處案件聆訊的謄本後,違反承諾,在社交平台帖文披露部份謄本的內容,又在YouTube片段中,指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為「垃圾」。潘早前承認兩項藐視法庭,法官歐陽桂如今(2日)在高等法院判潘監禁1個月,即時收押。

潘的律師表示會申請上訴,要求暫緩執行刑罰,惟法官指律師未準備好提出申請,潘即時收押入獄,並需向律政司繳付26.2萬元訟費。判辭透露,潘焯鴻名下公司諾翹生物化學,被指拖欠資深傳媒人潘麒智的薪金等,勞資審裁處審裁官於2022年底裁定潘麒智勝訴,該公司申請上訴許可,而潘亦代表公司取得勞審處案件聆訊時的謄本。該公司被清盤後,其臨時清盤人撤銷申請上訴許可。

法官判刑時指,潘焯鴻以往曾因違反禁制令,干犯藐視法庭,該次事件早於他是次發布涉案帖文和YouTube片段。此外,潘早前已在Facebook和YouTube頻道,向法庭和司法人員作出道歉,並表示對涉案不當言行感到後悔。法官認為,此屬有力求情因素。惟法官同時指,雖然潘對勞審處案件的結果感到不滿,但認為他干犯藐視法庭屬故意。法官指,潘是在勞審處案件的裁定後,並等候上訴許可期間,發布涉案帖文和影片。他當時意圖令他人影響上訴許可或上訴的結果,此舉無疑是要干預司法公正。

法官續指,潘是公眾人物,其Facebook和YouTube頻道有不少「追蹤者」。潘卻濫用其平台處理涉及其公司和前員工的案件。法官認為案情嚴重,需懲處涉案言行,作出阻嚇。就每項藐視法庭,各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又指沒有理據判處緩刑,因此判處潘監禁1個月。

潘的代表大律師在判刑後,申請暫緩執判刑,以等候上訴。其代表大律師指是次刑期短,日後上訴時,潘或已服畢刑事。惟法官指,潘一方尙未準備好提出申請,其代表大律師回應指會盡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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