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稱「部門首長責任制」是要求積極領導非「等問題到」
政府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要求部門領導人積極帶領部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了解大眾及立法會議員對政府工作的評價,衡量及預防風險,做好人事及財務管理等,不應該「坐喺度等問題到」。
對於「部門首長責任制」不規管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解釋,措施的目的是希望做好日常部門管理,形容是部門首長的責任,而常任秘書長則主要輔助局長制訂及推行政策。她強調若發現常秘涉及導致問題的部分原因,亦會展開調查。
被問到嚴重、廣泛或重複性失誤的定義,哪些情況下需要啟動第二級調查,楊何蓓茵表示,不同部門面對的事情都不同,嚴重事件難有定義,但機制是由特首或司局長啟動,他們作為政治任命官員,相信對市民情緒的掌握最敏感。
至於系統性問題,她以發牌為例,如果檢查工作有遺漏,但工作規程未有規管,又或因部門未有監管,導致工作堆積如山,均屬系統性問題,但這些情況較少見。
楊何蓓茵指,負責調查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會指出涉及問題的公務員,列出不同人的責任份額,不會將問題歸咎於制度。她指制度都是由人訂立,公務員無覆檢及改善,都會透過調查指出。至於調查報告會否公開,楊何蓓茵指政府好透明,但調查涉及私隱及機密,未必會逐頁公布報告。
